门卫分布及主要功能
一号门:员工上下班和生活车辆进出;口岸单位、驻港单位以及办理业务的人员和车辆进出通道。
二号门:集装箱运输车辆出场通道。
三号门:船舶供应、修理车辆;工程施工、机械修理车辆;物资仓库、CFS运货车辆;旅客接送车辆及其他特种车辆进出通道。
四号门:集装箱运输车辆进场通道。
2、进出人员的证件种类及申办手续
《出入证》:租赁单位和驻港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由港区派出所核发。
《工作证》:由海关、检验检疫、边检、海事、引航站、船舶代理等口岸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核发。
《临时出入证》:办理报关业务、船员家属等有关人员,凭本人有效证件、证明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,调换《临时出入证》。
《参观证》:外来参观、访客人员应事先向企业事务部提出申请,由企业事务部核发。
3、进出车辆的证件种类及申办手续
《临时停车证》:从事业务联系的车辆,凭有效证明和《车辆行使证》,经一号门检查、登记,换取《临时停车证》。
《车辆进港许可证》:从事船舶服务、港区服务等业务的车辆,与公司签订《港口保安协议》后,凭车辆单位进港申请原件、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等有关证件,由安全监督室核发。
《临时通行证》:持有《车辆进港许可证》的车辆在三号门换取《临时通行证》。
《上海港通行证》:车辆单位办理有关申办登记手续后,由上海港公安局核发。
4、门卫进出范围和规定
4.1一号门进出管理规定
人员:
办理报关业务及其他有关人员,需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,调换《临时出入证》进入,离开时换回本人证件;
船员凭《船员证》、《登陆证》或船方出具的有效证明,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进出;
船员家属持船方开具的《会客证明单》,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,在门卫处调换《临时出入证》进入,离开时换回本人证件;
外来参观、访客人员由企业事务部核发《参观证》,凭《参观证》进入港区,离开港区时交还《参观证》。
车辆:
外来车辆由司机本人凭《驾驶证》或《车辆行驶证》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,换取《临时停车证》进入,离开时换回;
具有公安、海关、边防、引航、检疫、海事、安全监察等明显标志的公务车辆,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进入。
4.2二号门进出范围和规定
二号门为集装箱运输车辆出场通道,其他车辆和人员不允许进出。
4.3三号门进出范围和规定
船舶修理、食品供应车辆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“港口保安协议书”后,凭公司核发的《车辆进港许可证》进出。
与公司签订业务协议单位的工程施工、机械修理、物资仓库运货车辆,必须与公司签订“港口保安协议书”后,凭公司核发的《车辆进港许可证》进出。未与公司签订业务协议单位的车辆,由接待部门主管人员证明,由安全监督室签发《车辆临时进港许可证》进出。
无《车辆进港许可证》的船舶修理、食品供应车辆,以及CFS运货车辆需提供“货物清单”等有关证明,由驾驶员本人持《驾驶证》到安全监督室办理审核、登记手续后,凭《车辆行驶证》在门卫换取《临时通行证》、并接受查验、登记后进入,离开时换回。
邮轮客人必须由旅游接待部门事先进行集体登记,乘坐旅游接待车辆进出。
以上车辆随车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,经门卫查验、登记后随车进出。
4.4四号门进出范围和规定
四号门为集装箱运输车辆进场通道,其他车辆和人员不允许进出。